2025年9月18日,湖北廣電網絡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湖北省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59號)。
經查,湖北廣電網絡全資子公司湖北省廣播電視信息網絡武漢投資有限公司及武漢分公司在2023年度存在集客項目業務收入確認不恰當問題,導致公司對2023年財務數據進行會計差錯更正,相關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湖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曾文、總經理兼時任董秘胡曉斌、財務總監張宏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公司于30日內報送整改報告。
湖北廣電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將嚴格按照湖北證監局的要求,及時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并認真汲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提升財務報告信息披露質量和規范運作水平,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公司強調此次警示函不影響正常經營,后續將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