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證監會、國家醫保局共九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中國式養老事業 服務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總體要求提出,到2028年,養老金融體系基本建立,養老金融產品和業態逐步豐富,養老金融意識普遍形成,養老金融供給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進。到2035年,各類養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顯現,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加精準高效、養老資金投資管理更加成熟穩健,基本實現中國特色金融和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
具體意見中提到: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為不同階段、不同特征老齡群體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對于可完全自理老年群體,加大康養、文化、旅游、體育、娛樂等方面的金融供給力度,創新老年旅游保險、意外健康保險等適應老年活動需求的保險產品,支持更好社會參與。對于半自理老年群體,加強金融產品研發與健康、養老照護等服務銜接,支持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優化養老金融業務辦理程序,支持更便捷生活。對于失能失智老年群體,依法依規加大養老機構、康復醫院、醫養結合機構、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等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圍繞托養照護特殊需要設計信托產品,創新優化保險理賠條件和方式,支持更有尊嚴生活。
增強年輕群體備老意識,積極培育社會公眾養老金融理念,切實提高養老金融的認知度和參與度。加快培育投資顧問團隊,提供養老金融咨詢和規劃服務,結合個人財務現狀和預期養老水平測算養老資金需求并設計配置方案。針對中青年群體理財習慣、消費觀念和收入水平,面向預防性、長期性養老需求,研發吸引力強、兼具穩健性和收益性的養老金融產品。加強特定養老儲蓄、商業保險年金、養老理財、養老目標基金等多元化金融產品創新,滿足不同風險偏好人群的個性化養老需求。
圍繞廣大農村人群增加養老財富儲備、便利獲取金融服務等需求,創新設計簡單、流程便捷、費用實惠的養老金融產品。結合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通過優化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送金融服務進村等方式,為農村老年群體提供養老金查詢、存取款等基礎金融便捷服務。加大金融資源傾斜力度,支持鄉村旅居式養老服務等農村特色養老產業發展,推動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網絡布局,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
鼓勵和支持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銀發經濟企業在主板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銀發經濟中小企業在創業板、北京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或掛牌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銀發經濟企業通過發行股份等方式進行再融資和并購重組。用好區域性股權市場,為非上市銀發經濟企業非公開發行、轉讓證券提供服務。支持相關經營主體通過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融資。
采取多種方式加大老年人基礎金融知識和防詐騙知識宣傳普及力度,提升老年人基本金融素養,增強防范電信詐騙、非法集資、假幣侵蝕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對故意夸大收益、對資管類產品承諾保本、隱形捆綁搭售等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誤導老年消費者等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常態化開展拒收現金綜合整治,依法對拒收現金行為進行處罰,持續優化現金服務與現金支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