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公安部公示了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起草的《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征求意見稿)》。
按照公安部的說明,《懲戒辦法(征求意見稿)》嚴格按照《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確定懲戒對象范圍和認定標準,列舉了依法被實施懲戒的具體行為。列出針對哪些人實施懲戒、針對哪些行為實施懲戒,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社會公眾清楚認知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行為將承擔的法律責任,從而實現警示教育、預防犯罪的效果。
DVBCN注意到,本次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懲戒對象包括:
1)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域名、IP地址等三張(個)以上,或者為上述卡、賬戶、賬號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三張(個)以上的;
2)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域名、IP地址等三次以上,或者為上述卡、賬戶、賬號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三次以上的;
3)向三個以上對象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域名、IP地址等,或者提供實名核驗幫助的;
4)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域名、IP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雖未達到數量標準,但造成較大影響、確有懲戒必要的,報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核認定,可以列為懲戒對象。
懲戒措施包括金融懲戒、電信網絡懲戒、信用懲戒。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按照各自職責,組織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對懲戒對象落實以下電信網絡懲戒措施:
1)關停懲戒對象名下的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域名、IP地址等通信業務,不包括涉及生產運行或生命健康的通信業務;僅為其保留一張非涉案電話卡;
2)同步關停懲戒對象名下所有電話卡(保留的一張非涉案電話卡除外)注冊的存在涉詐風險的具有社交、引流屬性互聯網賬號,不得為其注冊新的存在涉詐風險的互聯網賬號;
3)不得為懲戒對象辦理新的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域名、IP地址等業務,不得為懲戒對象提供網站、應用程序的分發、上架等業務。
中國廣電持續助力打好反詐攻堅戰
眾所周知,近些年來電信詐騙行為異常猖獗,嚴重危害到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多個部門也在協力共同打擊相關犯罪行為。而中國廣電作為新晉運營商,在新發展廣電“192”5G移動用戶期間,也出現了一些違法人員利用前期漏洞取得了新號卡,“192”號段也便被某些自媒體等借機“抹黑”、攻擊。
至今為止,廣電5G網絡商用不過一年之久,目前以發展用戶規模預估已將近2000萬了,而廣電系也在積極行動,與包括地方公安、國家反詐中心、地方權威媒體等合力向群眾廣泛宣傳“反詐”意識。
在2022年12月31日,中國廣電就曾發布了關于防詐騙預警提示公告,其已成立全國范圍內的反詐工作專班,合力協同推進反詐工作。各部門/條線按部門職責分工全面落實反詐相關工作,對于侵害客戶權益的行為,一經發現,嚴厲處罰、絕不姑息。
中國廣電也從制度管理、源頭管控、技術手段多方面入手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建立了常態化的治理體系,并依托大數據分析,精準識別疑似涉詐號碼并快速處置,有效預防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