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廢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7年12月5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版權局關于廢止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措施,國家版權局對有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并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同意,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相關規定,現決定廢止以下1件規章。同時,廢止以下1件規范性文件。
一、廢止的規章
1、《國外著作權認證機構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國權聯〔1996〕35號)
二、廢止的規范性文件
1、《關于加強對國外著作權認證機構中國常駐代表機構進行管理的意見》(國權〔2000〕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