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區域無人機禁飛?該向誰申報飛行計劃?如何處理“黑飛”行為?廣東省公安廳6月底發布的《關于加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8月1日起實施,備受無人機飛手等群體的關注。日前,廣東省公安廳對此專門作出解讀指出,無人機飛前需向空管部門申報飛行計劃,“黑飛”或被以涉嫌以重大飛行事故罪等立案查處。
不能解讀為“全省禁飛”
航班又因無人機延誤?2017年以來,國內多個機場受無人機違法違規飛行干擾民航航班正常飛行,我省多個機場以及核電站等重點部位也多次受無人機“黑飛”干擾影響,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受到威脅。
根據國家空管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通過發布《關于加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開展試點等方式,探索建立公安機關地面執法機制。
哪些區域禁止無人機飛行?該如何解讀?實際上,《通告》明確規定嚴禁在三類區域的上空飛行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
一是機場凈空保護區(暫以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千米、跑道兩端各20千米范圍)以及民航航路、航線,高速和普通鐵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運行沿線、區域;二是黨政機關、軍事管制區、通信、供水、供電、能源供給、危化物品貯存、大型物資儲備、監管場所等重點敏感單位、部位及其設施;三是大型活動場所、公民聚居區、車站、碼頭、港口、廣嘗公園、景點、商圈、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區域。
對此,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對廣嘗公園、景點等第三類區域,《通告》僅禁止在人員密集、易致人群恐慌或傷害的情形下飛行,對位置偏遠、地勢空曠、人煙稀少的情形并未作出飛行限制。
并非向公安部門申報
目前,不少飛手不清楚向哪個部門、如何申報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計劃。《通告》發布后,有人誤以為需要向公安部門申報飛行計劃。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現行規定,在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前,使用者應當向空管部門提出飛行計劃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此外,中國民航局頒布實施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明確了三種情形下,無人機駕駛員無須證照管理。包括在室內運行的無人機,Ⅰ類(空機重量和起飛全重小于等于1 .5千克)、Ⅱ類無人機(空機重量大于1 .5千克、小于等于4千克,或起飛全重大于1.5千克、小于等于7千克),在人煙稀少、空曠的非人口稠密區進行試驗的無人機。其他類別的無人機駕駛員證照由行業協會和民航部門實施管理,并明確規定了具體要求。
根據中國民航局頒布實施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我國境內的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的民用無人機,均需登陸“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系統”進行登記注冊,打印系統自動給出的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在內的登記標志圖片,并在無人機的明顯、不易損壞位置粘貼。該《規定》明確,違反上述規定的,視為違法違規行為。
“黑飛”或被立案查處
那么,公安部門將從哪些方面對無人機駕駛進行監管?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安部門將協助空軍、民航等多個部門,聯合采取措施進行監管。主要包括監測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是否報備或報批,并加強空中監測和查證處置;監測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對機場凈空保護區、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等禁飛區域,限制無人駕駛航空器飛入;禁止無人駕駛航空器飛入臨時禁飛區域;在重大活動期間,以政府名義向社會發布通告,明確禁飛區域、時段和要求;根據群眾舉報,及時出警核查、處置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活動。
據了解,國家和有關部門出臺新的規定辦法后,對應當申報飛行計劃而未申報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將被認定為違法違規飛行活動。
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活動,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分別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飛行事故罪等立案查處。
未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首先予以批評勸阻。對不聽勸阻,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分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