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國務院129號令,凡是私人安裝
衛星電視的法令,都屬于違法行為,在129號令中,小編摘錄了其中重要的幾條。
第九條:個人不得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發有特殊情況,個人確實需要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規定的許可條件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同意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第十條:本規定發布前未經批準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必須自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依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擅自生產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電子工業行政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違反本規定,擅自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并可以處以相當于銷售額二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規定,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沒收其安裝和使用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千無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目前,總局對于全國35家安裝衛星設備安裝服務機構有了明確的規定,原則上各省都有專門的衛星地面設施安裝服務機構,名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