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臺南有線電視業者提出,想改變數位機上盒提供方式,第二臺含以上改成收月租,NCC指出,本來是第二臺免費,改成收月租有變相漲價之嫌,基于維護消費者權益等理由,不予許可。
NCC表示,臺南南天有線電視申請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變更,要將原本第二臺免費的數位機上盒提供方式,修改為「第二臺含以上的數位機上盒,改採用租用收費方式」,依照南天的收費方式,比較低階的數位機上盒租金原價每月60元、優惠價每月50元,高階數位機上盒租金則是原價每月185元、優惠價為每月100元。
臺南市政府對此向NCC提出意見,認為多數訂戶仍維持既有收費習慣,而南天改變收費方案,有變相漲價的疑慮,且網路設備維護應屬于業者自身的經營成本,有其折舊攤提方式,將設備營運成本轉嫁給訂戶,將影響消費者權益。NCC指出,基于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維持市場競爭,參酌地方政府意見,依《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9條第1項不予許可。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過去曾有有線電視業者新永安,在2014年數位化過程中發現,有些家庭一戶有十幾部電視,如果全部的數位機上盒都免費提供,或造成業者成本負擔過重。他指出,未來在修改有線電視業者收費標準時,會再進行調查,了解每收視戶平均家中電視機有多少部,但本次依現行法規,做這樣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