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5月24日透露,《深圳市關于貫徹落實〈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已經出爐。《實施意見》明確了深圳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的申請流程、條件等。
據悉,深圳將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經貿信息委、市公安交警局共同成立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聯席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審核測試主體提出的道路測試申請,頒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通知書、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標識,以及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臨時行駛車號牌,組織開展測試車輛和道路等相關評估工作。同時,聯席工作小組組織交通、通信、汽車、電子、計算機、法律、財務等相關領域專家,建立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專家庫,定期召開專家組評審會議,對測試主體提出的道路測試申請進行論證,形成評審意見。
申請在深路測的主體、駕駛人以及測試車輛,除滿足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交通運輸部印發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相關要求外,還要求每臺測試車輛至少配備一名測試安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