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消息,比亞迪日前發布公稱,擬發行規模不超過100億元資產支持證券,期限不超過3年。
比亞迪公告稱,經審核,董事會批準公司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以下簡稱“ABS”)。
本次 ABS 發行要素如下:
1、產品總規模:不超過 100 億元;
2、底層資產:公司下屬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因從事新能源汽車生產和銷售而享有的中央財政補貼及/或中央財政補貼收益權;
3、產品期限:不超過 3 年;
4、利率:以產品最終發行利率為準;
5、募集資金用途:用于補充建設資金、日常流動資金、償還借款等;
6、擔保方式:最終實際交易結構為準,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提供相關增信;
7、其他:最終發行方案以證券交易所審核情況為準;
8、決議有效期:公司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的決議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就本次發行做出決議之日起 18 個月。
比亞迪稱,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比亞迪董事會還表決了“關于授權公司董事會決定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表決情況:6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比亞迪公告稱,為使公司能夠靈活選擇融資工具,及時滿足資金需求,改善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實際情況,擬提請股東大會一般及無條件授予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董事)在可發行債券額度范圍內,決定在境內外債券市場新增發行本金不超過人民幣或等值人民幣 300 億元的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確定有關債務融資工具實際發行的金額、利率、期限、發行對象、募集資金用途,制作、簽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辦理本議案項下的與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有關的其他相關事項。有關債務融資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公司債券、企業債、資產支持證券(ABS)、資產支持票據(ABN)、境外市場人民幣債券和外幣債券、可交換債券、可轉換成本公司境外上市 H 股之可轉換債券等人民幣或外幣債務融資工具。如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則單筆發行本金不超過 12 億美元或等值美元,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擬轉換的 H 股新股可以根據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一般性授權予以發行。 在獲得股東大會授權的前提下,董事會繼續授權董事長和/或總裁和/或董事長指定的一名董事具體辦理上述發行事宜。
比亞迪稱,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截至發稿,比亞迪(SZ:002594)上漲0.36%至64.46元,總市值約1758.2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