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交通委正式對外公布了關于自動駕駛的相關細則,分別是《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能力評估內容與方法(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封閉測試場地技術要求(試行)》。北京市已經明確,自動駕駛車輛可以在京上路進行測試。
根據此前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透露,北京已為自動駕駛車輛規劃專用測試道路。最先測試道路先期將落地亦莊,亦莊的部分路段會進行改造,用以滿足自動駕駛車輛的測試條件。
2017年12月,北京市通過文件明確了測試期間的交通認定辦法:測試單位需要購買交通事故責任險或賠償保函,保額需在500萬及以上。如果測試車輛在測試期間發生事故,將按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規進行處理,并由測試駕駛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交通委公布的《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能力評估內容與方法(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封閉測試場地技術要求(試行)》評估內容包括動態駕駛能力、認知與交通法規遵守能力、執行能力、應急處置與人工介入能力、綜合駕駛能力、網聯能力等。
比較嚴苛的內容如車輛在窄路掉頭時,要求車輛行駛不超過三進兩退且運行時間不超過5分鐘。還要求自動駕駛車輛能夠識別交通指揮者的手勢,并能根據手勢行駛。還需要車輛具備能夠在極端天氣和特殊路段的同行能力。比如雨區道路、霧區道路、濕滑路面、遺撒路面等。
根據評估辦法內容,自動駕駛車輛出現一些情況可能被“一票否決”。比如起步車輛后溜距離不能大于30cm、發生交通事故、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等近30種情況,如發生以上情況道路測試將被否決。
以上測試都將會在具備評估能力的封閉測試場地進行評估,評估人員會根據自動駕駛車輛的車型和申請評估分級給與級別評定。
各國制定法規及允許進行測試時間
聯合國在2016年3月份就修訂并生效了《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對第8條第5段進行了補充,允許自動駕駛系統在符合要求且駕駛人能隨時接管車輛的情況下控制車輛行駛,正式確認了自動駕駛的合法身份。
隨后各國分別對自己國家放開政策,允許自動駕駛車輛進行測試并修改法律,使得自動駕駛車輛有了法律的保障與約束。各國開放時間分別為:美國2016年9月、德國2017年5月、法國2016年8月、英國2016年7月、日本2016年5月、韓國2016年11月。
中國早在2016年8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部就聯合制定了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管理規范,但是在正式的法規和管理規范未發布之前,當時禁止在公共道路上對自動駕駛汽車進行測試。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與社會的需求,2018年2月6日,北京交通委正式對外公布了關于自動駕駛的相關細則。雖是試行,但是相關法規的制定與測試道路的改革,也預示著我國對于自動駕駛的開放程度還是保持著相當樂觀的態度。
我們真的需要自動駕駛嗎?
在現階段我們真的需要自動駕駛嗎?如果自動駕駛能夠普及,那么普及到什么樣的程度才算是自動駕駛技術成功了?這些都是我腦子里揮之不去的疑問。
就目前來說,現在的道路上存在著太多的不確定因素,不按規則行駛、強行變道,還有無處不在的自行車、電動車以及老年代步車。自動駕駛汽車肯定是會按著程序寫好的規則來行駛,但是這些不確定的因素就是道路上的無數個定時炸彈。
據統計,中國2016年出租車司機為260萬人,2018年卡車司機達到3000萬人。自動駕駛技術的實現也以為著會有很多人失業,這些人都是以機動車駕駛作為家庭唯一的收益來源。如此多人數的失業,相信也會為社會帶來不小的問題。
真正的自動駕駛,應該類似于《第六元素》里的懸浮汽車或《機械公敵》里的機器人一樣,道路上也會有自動駕駛系統相應的輔助設備。一切都按照既定的路線和規則執行,這也許才是自動駕駛系統能展現在我們眼前最美的畫面。
不論是國際上還是中國,對于自動駕駛汽車還是保持著那一份美好的期待。雖然公布的法規與管理辦法相對嚴苛,這也說明政府對待智能汽車進化趨勢嚴謹的態度。現在不只是各大汽車品牌巨頭在研發自動駕駛相關技術,科技公司也相繼投入其中,如何使自動駕駛汽車能夠穩健發展,就需要各大汽車品牌巨頭與科技公司之間能夠達成共識,不至于,到最后各行其事。這樣不僅政府監管起來費勁,消費者在使用不同品牌的自動駕駛汽車時也會增加其學習和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