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運營商辛苦拿錢建設網絡,卻讓外來企業免費在上頭跑”,臺灣大哥大總經理鄭俊卿認為,電信業應如國道收費,向OTT運營企業與占高流量的大型網站收取利潤分成,中華電信也盼互利共和。
美國FCC日前通過廢除“網絡中立”的規定,不再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傳輸網絡資料數據時需一視同仁,給予電信運營商更大的權力。
鄭俊卿認為,這將是電信業的契機,可在OTT時代創造多贏模式,尤其OTT運營企業有9成來自外部,應該要有合理利潤分成。
“電信運營商辛苦拿錢建設網絡,卻讓外來企業免費在上頭跑”,鄭俊卿比喻,電信運營商就像大房東,YouTube、Facebook、OTT業者等就像二房東,雖然用戶通過觀影等行為使用大量傳輸,電信業卻不能收到半毛錢,希望如同國道收費的概念,向OTT等運營企業收取分潤,拒當“笨水管”。
他認為,電信運營商應該要來做合理的分潤,才能夠鼓勵電信業者投資,要不然5G頻譜、網絡投資動輒百億,將讓運營商縮手。
中華電信總經理謝繼茂則表示,OTT占據的流量高達4G整體的80%至90%,希望回歸互利共和的商業機制,這些網站用掉多少資源要有一個協議出來。但他也坦言,與外來企業能否談判是個關卡,“不過,如果電信運營商活不下去,大家也都慘了,是應該對電信運營商有些(回饋)」。”
有電信運營商私下表示,現實問題是消費者喜歡用Line和YouTube,若達成商業協商來分潤,用戶在使用這些網站如果用量太大,可能就會被降速,但只要有1家不同意這個做法,整個機制就做不成,仍有賴電信運營商達成共識。
對此,臺灣NCC發言人翁柏宗今天在會議上表示,網絡中立并不是“非黑即白,要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