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遼寧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遼寧出臺進一步清費政策措施,取消、停征或調整12項政府性收費。此政策已于7月1日起開始執行,經過清理規范,遼寧省省級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從原來的32項調減至目前的20項。
按照規定,遼寧出臺五條收費清理規范原則:一是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收費;二是堅決取消收費養人以及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收費;三是屬于資源(資產)補償類性質的收費,不再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轉為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四是收費主體已轉制為企業,屬于市場化經營服務收入;五是對體現特定受益者負擔原則、補償非普遍性公共服務成本的收費予以保留,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其中,新聞廣電部門的有線電視初裝費和月租費將不再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目前,省內包括沈陽在內大部分城市的有線電視初裝費、月租費已經作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只有少數城市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此次清理規范政策實施后,并不會影響沈陽及多數省內城市的有線電視初裝費、月租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