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優化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利用效率,并促進我國無線電產業的蓬勃發展,結合當前國內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期正式頒布了《關于廢止40-50吉赫茲(GHz)頻段頻率使用相關兩部規范性文件的公告》,該公告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以下是公告的詳細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廢止40-50吉赫茲(GHz)頻段頻率使用相關兩部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工信部無〔2025〕66號
致:國務院各相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及青海、寧夏無線電管理機構:
為深入提升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利用效率,加速無線電產業的高質量發展進程,基于我國當前產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特此決定,正式廢止以下兩部規范性文件:《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40-50吉赫茲(GHz)頻段固定業務中點對點無線接入系統頻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無〔2013〕500號)與《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40-50吉赫茲(GHz)頻段移動業務中寬帶無線接入系統頻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無〔2013〕502號)。
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將停止受理并審批涉及40-50吉赫茲(GHz)頻段固定業務中點對點無線接入系統、移動業務中寬帶無線接入系統設備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以及新的頻率使用許可申請。對于已依法設置并正在使用的無線電臺,將繼續允許其使用至設備報廢為止。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