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先前于今年3月28日經重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新修訂版《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正式施行。原版文件則由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15年12月8日發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中也對廣播電視等涉及的權責做了具體的規定:
1)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
2)車站、碼頭、機場、歌舞廳、影劇院、體育場(館)、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網吧、酒吧等公眾聚集的經營場所,以及地下經營場所和室內體驗、競技類新業態,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配備應急廣播、應急照明設施、安全監控系統等并確保完好有效,地下經營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配備機械通風系統或者空氣調節裝置”。
按照廣電總局已經明確的相關標準解釋,應急廣播指,利用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等信息傳送方式,向公眾或特定區域、特定人群播發應急信息的傳送播出系統。
應急廣播消息指,各級應急廣播平臺之間,以及應急廣播平臺到廣播電視播出系統、應急廣播傳輸覆蓋網之間傳遞的,根據應急信息生成的應急廣播播發相關數據。(包括應急廣播消息指令文件、應急廣播消息指令簽名文件、應急廣播節目資源文件等。)
而應急廣播接收終端指,能夠接收應急廣播消息的接收設備,包括收音機類、電視機類、機頂盒類、視聽載體類、移動接收類、大喇叭類、顯示屏類等。
應急廣播系統由應急廣播平臺、傳輸覆蓋網、應急廣播接收終端和效果監測評估系統等組成。應急廣播平臺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四級平臺之間由通信專線、電子政務外網或衛星等方式進行連接。傳輸覆蓋網包括中波、短波、調頻、地面數字電視、有線數字電視、衛星、IPTV、互聯網電視、大喇叭系統、廣電5G、機動應急廣播、數字音頻廣播等。
通過近些年來各地對應急廣播的部署反饋來看,實際上廣電網絡公司(或稱為是廣電有線運營商等)基本上在各地一直都是應急廣播建設運維的主體,地方層面的應急廣播項目交給了各有線電視運營企業去著手。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應急廣播體系中實質上已經將無線IP(4G/5G)也列入到了傳輸覆蓋系統方式,因此從有線IP、無線IP兩種層面上,各廣電有線均能合理的參與到其建設運維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