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12月7日,工信部關于開展互聯網基礎管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報告,國家對于互聯網的可管可控要求再進一步的嚴格和深化,除了對于網站備案、實名登記等要求的落實,其中也包括了對于加強內容分發網絡業務及IP地址管理的要求。文件要求,從事內容分發網絡業務(即CDN)的企業,應該嚴格按照網站備案管理要求,及時報備IP地址的使用情況,不得為未備案網站、列入黑名單的網站提供CDN服務,接受企業注冊地及網絡接入所在地通信管理局的監管。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清理規范互聯網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號)要求,“未按期承諾的,自2017年4月1日起,應嚴格按照其經營許可證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經營活動,不得經營未經許可的相關業務。未按承諾如期取得相應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得經營該業務。”
附:CDN牌照申請流程
CDN牌照申請企業必須通過三項評測才有資質申請CDN牌照。三項測評分別為: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接入資源管理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具體涉及備案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日常監督管理、資源管理、異常及告警、權限管理、日志管理、安全管理、基礎數據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訪問日志管理、業務狀態監測等。
具體申請CDN牌照流程上,企業需填寫申請表并提交,隨后便由評測機構進行評測并給出結果,全部通過評測后提交CDN申請,交由工信部或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審核。通常情況下,評測機構進行評測時間周期為20個工作日,而部/省管局審核時間周期為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