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商務部、廣電總局等共計27個部門制定的《關于推進對外文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對外公示。
主要目標中該“意見”提出,對外文化貿易規模穩步增長,結構持續優化,高附加值文化服務出口在對外文化貿易中的比重穩步提升。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蓋全國的文化貿易專業服務平臺,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文化平臺和行業領軍企業,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進一步增強,文化品牌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高,文化貿易對中華文化走出去的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對文化強國建設的貢獻顯著增強。
一些涉及文化廣電等重要內容DVBCN梳理如下:
1)深化文化領域改革開放
積極探索高水平開放路徑。探索有序放寬文化領域限制性措施,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和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等先行先試作用,主動對接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圍繞文化領域開放開展壓力測試,建立健全適應新形勢新需要的風險防范機制。(中央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文化領域審批改革。聚焦推動文化傳媒、網絡游戲、動漫、創意設計等領域發展,開展優化審批流程改革試點,擴大網絡游戲審核試點,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方式。探索設立市場化運作的文物鑒定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博物館展覽、教育和文創開發。(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文物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擴大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口。圍繞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有序擴大出版物、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體育、演藝和文化藝術等領域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口,促進高水平市場競爭。(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培育文化貿易競爭新優勢
大力發展數字文化貿易。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發揮國內大市場和豐富文化資源優勢,加強數字文化內容建設,促進優秀文化資源、文娛模式數字化開發。支持數字藝術、云展覽和沉浸體驗等新型業態發展,積極培育網絡文學、網絡視聽、網絡音樂、網絡表演、網絡游戲、數字電影、數字動漫、數字出版、線上演播、電子競技等領域出口競爭優勢,提升文化價值,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華文化符號。(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體育總局、文物局、外文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優秀廣播影視節目出口。支持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綜藝節目創作和出口,加大海外推廣力度,做強“中國聯合展臺”,創新敘事方式,推進中國故事和中國聲音的全球化表達、區域化表達、分眾化表達。加強與海外媒體平臺合作,拓展廣播影視節目出口渠道。鼓勵影視制作機構開展國際合拍。(中央宣傳部、商務部、廣電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激活創新發展新動能
提升文化貿易數字化水平。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賦能文化產業和貿易全鏈條,帶動傳統行業數字化轉型,提升企業數字化運營能力。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鼓勵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文化企業積極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深化國際產業和技術合作。(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數字文化平臺國際化發展。引導文化領域平臺類企業規范健康發展,支持平臺企業做大做強,支撐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內容、模式創新。鼓勵平臺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提升平臺海外影響力,帶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創新發展數字內容加工等業務。發揮綜合保稅區政策功能優勢,支持開展“兩頭在外”的數字內容加工業務,研究完善監管模式,鼓勵企業為境外生產的影視、動漫、游戲等提供洗印、譯制、配音、編輯、后期制作等服務。支持在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文物、藝術品倉儲、展示、交易和文物鑒定等業務。(中央宣傳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廣電總局、文物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