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公開征求對《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的意見,征求時間截止到2022年3月3日前。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是指由移動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生產企業)預置,在移動智能終端主屏幕或輔助屏幕界面內存在用戶交互入口,為滿足用戶不同的應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獨立使用的軟件程序。
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按誰預置、誰負責的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維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生產企業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基本功能軟件限于以下范圍:
1)操作系統基本組件:系統設置、文件管理;
2)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
3)基本通信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短信、通信錄、瀏覽器;
4)應用軟件下載通道:應用商店。
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件,至多有一個可設置為不可卸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