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奧會即將于2月4日正式開幕,1月25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發布了關于第24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版權保護的聲明。
根據聲明,央視總臺擁有北京2022年冬奧會在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的獨家全媒體權利及分授權權利。另外,中國移動咪咕、騰訊、快手、北京冬奧紀實頻道、上海五星體育頻道、擁有來自總臺的授權權益。
總臺在聲明中指出,未經總臺總經理室正式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均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通過電視、廣播、互聯網、移動通訊網、IPTV、互聯網電視、移動媒體電視、各類應用軟件及其他任何音視頻轉播技術或平臺,以直播、延遲播出、點播、輪播、回看、下載或劇場院線播放、公共場所播放等任何方式,使用北京2022年冬奧會的音視頻節目內容、廣播電視信號或任何相關視聽素材。
此前在1月20日時,國家版權局聯合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召開北京2022年冬奧會“版權保護集中行動”暨“版權守護計劃”發布會,包括國家版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內的6部門確定將在1月至3月聯合開展冬奧版權保護集中行動。
據官方通報,本次集中行動將加強對各類傳播平臺的版權監管,著力整治未經授權通過廣播電視、網站(APP)、IPTV、互聯網電視等平臺非法傳播冬奧賽事節目的行為,重點打擊短視頻平臺公眾賬號未經授權提供冬奧賽事節目盜播鏈接、集中批量在網絡平臺上傳傳播冬奧賽事節目的行為,以及網絡主播在直播中未經授權傳播冬奧賽事節目的行為;加強對電商平臺等重點網站(APP)、比賽場館周邊等重點區域、商品生產集中地和銷售集散地等重點市場的版權巡查,嚴厲打擊各類涉冬奧視聽、文字、美術、音樂等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重點整治制作、銷售涉冬奧侵權盜版衍生品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