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2018-08-31 15:21:58
來源: 眾視媒體 作者:編輯部 熱度:
一、 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5]2475號文核準,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非公開發行普通股。本次共發行223,425,858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發行價格14.77元/股,累計募集資金3,299,999,922.66元,扣除發行費用1650萬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3,283,499,922.66元。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累計投入募投項目18,904.36萬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323,529.39萬元(其中募集資金專戶余額309,445.63萬元,理財收益及專戶存儲累計利息扣除手續費14,083.76萬元)
2.本報告期使用金額及當前余額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為:以募集資金直接投入募投項目1,034.30萬元,專戶利息收入2821.66萬元,支付相應手續費0.021萬元。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資金累計直接投入募投項目19,938.67萬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325,316.72萬元(其中專戶募集資308,411.32萬元,理財收益及專戶存儲累計利息扣除手續費16,905.40萬元)。
二、 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一) 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并于2015年3月6日經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根據管理辦法并結合經營需要,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對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使用專戶,與開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公司于2017年9月9日與保薦機構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部這兩家3銀行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意將公司在上述兩家銀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中部分閑置資金轉為定期存款,并且當公司所有以單位定期證實書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到期解除后,應及時轉入原協議中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方式續存,并應及時通知保薦機構。公司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實施嚴格審批,以保證專款專用。
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下資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增加存儲收益,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開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累計循環使用購買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低風險、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辦理銀行定期存款等。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對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不超過人民幣11.5億元累計循環使用購買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低風險、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辦理銀行定期存款等。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不超過人民幣11.5億元的募集資金,累計循環使用辦理結構性存款、辦理銀行定期存款等。投資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均嚴格按照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及《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的規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資金。
責任編輯:安旭環
相關推薦
歌華有線表示今年數字電視用戶將超五十萬歌華有線(600037)董事長張淼昨天在公司股改路演時表示,到今年年底,公司數字電視用戶將達到50萬至60萬戶。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歌華有線的數字電視用戶僅為3萬戶。業內分析人士認為,歌華有線今年將進行大規模的數字電視推廣活動,以應對數字奧運的要求。歌華有線有280萬有線電視用戶,依靠收取每戶每月18元的電視收視費用獲得收入。數字電視將是歌華有線新的利潤增長點。不過,與青島、杭州、佛山等地相比,北京的數字電視推廣工作明顯落后。而隨著北京奧運會的日益臨近,以及近日國家廣電總局宣布,今年6月將全面推動數字電視轉換工作,北京市的數字電視轉換工作面臨極大的壓力。張淼表示,數字電視代
歌華有線電視中斷1.5小時 用戶索賠4分錢5月2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原告于先生訴被告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歌華公司)有線電視收視糾紛一案。認定被告的行為并未違反原、被告之間的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合同的約定,判決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等訴訟請求。2004年3月,原告于先生到歌華公司海淀分公司甘家口營業廳辦理了有線電視收視手續,并一直按照規定交納收視費用。2005年5月5日上午9時許,原告在家中收看電視節目時有線電視信號突然中斷,1個半小時之后有線電視信號得以恢復。原告以被告歌華公司遲遲未能就有線電視信號中斷的原因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為由訴至海淀法院,要求被告歌華公司對2005年5月5日有線電視信號中斷
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06年度分配實施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北京歌華有線(34.74,-0.27,-0.77%)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將于2007年4月27日刊登《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紅派息及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公告》,歌華轉債(105.020,0.00,0.00%)(110037)自2007年4月26日至股權登記日(具體時間另見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公布的《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紅派息及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公告》)期間停止轉股,特提醒欲享受公司2006年度利潤分配權益
歌華有線電視公司關于股份變動情況的公告股票代碼:600037股票簡稱:歌華有線編號:臨2007-018轉債代碼:110037轉債簡稱:歌華轉債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份變動情況的公告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發行1,250,000,000元可轉換公司債券,2004年11月12日進入轉股期。截至2007年6月29日盤,已有1,247,007,000元公司發行的“歌華轉債”(110037)轉成公司發行的股票“歌華有線”(600037);報告期轉股數為33,694股;累計轉股股數為1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