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和 Waymo 的竊取商業機密案件正在審理,Uber 前 CEO 特拉維斯?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已經出庭作證,庭審時解釋了為什么會聘用 Google 前員工、無人駕駛工程師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正是他違規下載的 1.4 萬份機密文件,隨后加入 Uber 無人駕駛部門,Waymo 認為萊萬多夫斯基盜取了公司商業機密,并用于 Uber 的無人駕駛技術研發。
Uber 前 CEO 卡拉尼克出庭作證是 Waymo 和 Uber 之間竊取商業機密案審理的重要部分,卡拉尼克在法庭上表示,當時他希望招募萊萬多夫斯基加入 Uber,但后者選擇創辦新公司,卡拉尼克希望能在 Uber 公司內部提供一種創業氛圍,以吸引萊萬多夫斯基加入,達到雙贏局面。
過去兩年庭審,Waymo 律師透過陳述和質證環節后,試圖證明 Uber 如何追趕 Google 在無人駕駛技術方面的優勢,以及卡拉尼克相信雇用無人駕駛工程師萊萬多夫斯基能改變落后局面。
庭審時卡拉尼克承認,他在 2015 年底與萊萬多夫斯基在 Uber 辦公室見面,當時萊萬多夫斯基還沒有從 Waymo 離職,當時兩個人討論 Uber 未來收購他創辦的公司可能性,盡管還沒有任何公司和業務啟動。據 Uber 工程經理 John Bares 與卡拉尼克的會議紀錄顯示,卡拉尼克希望透過收購萊萬多夫斯基創辦的公司獲得更多技術專利。
2016 年 1 月 3 日 的會議紀錄提到兩種無人駕駛技術使用的激光雷達設備,這個核心組件正是此案爭議的核心。Waymo 指控 Uber 竊取了該公司的商業機密,包括激光雷達的設計和方案,并用于無人駕駛車的研發。
Waymo 律師花費大量時間向卡拉尼克提問,他認為研發無人駕駛技術是科技公司一種創新追求,如果沒有創新,就會被市場淘汰。
Uber 雇用萊萬多夫斯基后,是否能將他掌握的技術應用到產品開發,也是此案備受爭議的一點,加州的工程師和美國其他地方雇員一樣,可以自由更換自己的工程,但員工所掌握的技術和知識都是連續的,他們會把在上一個工作崗位學習和掌握的技能應用到下一份工作,Uber 代表律師 Bill Carmody 認為,他們掌握的是已公開的內容,就可以應用到下一份工作。 Waymo 還需要證明 Uber 是否從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獲得利益。Uber 堅持認為此案涉及的技術內容完全不是商業機密,Waymo 只是害怕失去頂尖人才故選擇訴訟。
Waymo 要求高達 19 億美元的賠償,并禁止 Uber 應用其掌握的無人駕駛技術。此案將在持續 10 天的庭審后,由舊金山聯邦法庭法官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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