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投資標的名稱: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為“合資公司”)(均為暫定名,最終公司名稱以工商部門登記核準為準)。
?投資金額:合計出資人民幣 50,000 萬元。其中,出資人民幣
25,000 萬元投資設立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占其注冊資本的 50%;出資人民幣 25,000 萬元投資設立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占其注冊資本的 50%。
?特別風險提示:本次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公司,設立后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行業政策及市場環境變化、經營管理等風險,其投資項目、預期收益存在不確定性,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一)對外投資基本情況
1、對外投資的目的及協議簽署情況
在智慧運營驅動“文娛+”戰略實施過程中,公司加快了“OPG 云”、大數據、用戶體系、物聯網等方面的建設,先后與微軟、騰訊、富士康、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一批行業領先企業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與阿里、小米、亞馬遜、秒拍、咪咕等合作伙伴形成了緊密的業務合作,初步形成了智慧媒體運營的全產業能力。
為進一步貫徹打響上海文化品牌,落實公司智慧運營驅動“文娛
+”戰略,推動“東方智媒城項目”實施,通過東方智媒城合作伙伴計劃,打造智慧媒體新引擎,產業集聚新高地,上海文化新名片。
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公司” 或“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東方明珠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珠實業”)與上海臨港浦江國際科技城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臨港浦江”)將共同負責 “東方智媒城項目”的具體開發建設工作。
明珠實業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與臨港浦江簽訂了《關于設立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暫定名)之合資協議》、《關于設立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暫定名)之合資協議》(以下統稱為“合資協議”),雙方共同出資設立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投資金額
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由明珠實業出資 25,000 萬元, 占股 50%;臨港浦江出資 25,000 萬元,占股 50%。
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由明珠實業出資 25,000 萬元, 占股 50%;臨港浦江出資 25,000 萬元,占股 50%。
(二)審議、批準情況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上海臨港浦江國際科技城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合資公司的議案》,同意本次對外投資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對外投資事項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對外投資不涉及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二、投資協議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上海臨港浦江國際科技城發展有限公司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閔行區陳行公路 2388 號 3 號樓 101-1 室法定代表人:張勇
注冊資本: 229,700 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 園區的開發、建設、經營和管理;房地產經營;實業投資、項目投資開發;自有房屋租賃;倉儲服務;物業管理;商務咨詢服務(除經紀);會展會務服務;建筑工程總承包、設計、施工、安裝、裝飾及咨詢;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賓館、餐飲、商場、超級市場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 上海臨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二)交易對方與上市公司之間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它關系。
(三)交易對方最近一年主要財務指標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臨港浦江資產總額 395,997.42 萬元,
凈資產 225,136.78 萬元;2017 年度營業收入 59,833.77 萬元,凈利
潤 14,551.56 萬元。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一)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暫定名)
2、注冊資本:50,000 萬元人民幣
3、注冊地址:上海市閔行區陳行公路 2388 號 3 號樓 101-4 室
4、經營期限:五十年
5、主要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投資;房屋租賃; 房屋管理;物業管理;商務咨詢服務(除經紀);會展會務服務;文化信息咨詢;投資咨詢。
(二)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暫定名)
2、注冊資本:50,000 萬元人民幣
3、注冊地址:上海市閔行區陳行公路 2388 號 3 號樓 101-3 室
4、經營期限:五十年
5、主要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投資;房屋租賃; 房屋管理;物業管理;商務咨詢服務(除經紀);會展會務服務;文化信息咨詢;投資咨詢。
以上合資公司的信息,最終均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內容為準。
四、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雙方
合資協議雙方為上海東方明珠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臨港浦江國際科技城發展有限公司。
(二)注冊資本、出資額及持股比例
兩家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額及持股比例、出資方式相同, 具體情況如下:
注冊資本:50,000 萬元人民幣;
持股比例、認繳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出資比例 認繳出資額 出資方式
上海東方明珠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50% 25,000 萬元 現金
上海臨港浦江國際科技城發展有限公司 50% 25,000 萬元 現金
出資期限及安排:
雙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繳足出資額,其中公司設立后 60 天
內雙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 1000 萬元,其余部分根據項目進展同步到位,具體出資時間由股東會決定。
(三)公司法人治理和公司經營
1、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公司設股東會,是合資公司權力機構,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設董事會,由 5 名董事組成,明珠實業委派董事 3 名,臨港
浦江委派董事 2 名。其中董事長由明珠實業委派,副董事長由臨港浦江委派。
公司設監事會,由 3 名監事組成,明珠實業委派監事 1 名,臨港
浦江委派監事 1 名,另一名職工監事由公司正常運營后通過民主選舉方式產生。監事長由臨港浦江委派。
公司設總經理 1 名,總經理由明珠實業委派,經董事長提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設財務總監 1 名,是公司財務負責人,由明珠實業委派,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協助總經理開展合資公司財務管理工作。臨港浦江委派財務經理 1 名,在財務總監領導下開展工作。公司財務制度需符合明珠實業及其上級公司的相關要求。財務負責人履行職權時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
其他有關公司法人治理的具體內容,由公司章程進行具體規定。雙方對公司正常開發和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融資需求應當提供一
切必要和可能的支持。
公司納入明珠實業合并報表范圍。
2、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公司設股東會,是合資公司權力機構,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設董事會,由 5 名董事組成,臨港浦江委派董事 3 名,明珠
實業委派董事 2 名。其中董事長由臨港浦江委派,副董事長由明珠實業委派。
公司設監事會,由 3 名監事組成,臨港浦江委派監事 1 名,明珠
實業委派監事 1 名,另一名職工監事由公司正常運營后通過民主選舉方式產生。監事長由明珠實業委派。
公司設總經理 1 名,總經理由臨港浦江委派,經董事長提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設財務總監 1 名,是公司財務負責人,由臨港浦江委派,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協助總經理開展
合資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明珠實業委派財務經理1名,在財務總監領導下開展工作。公司財務制度需符合臨港浦江及其上級公司的相關要求。財務負責人履行職權時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
其他有關公司法人治理的具體內容,由公司章程進行具體規定。
雙方對公司正常開發和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融資需求應當提供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支持。
公司納入臨港浦江合并報表范圍。
(四)股權退出與轉讓
1、雙方對外轉讓股權,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征求同意。相對方不同意轉讓的,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
為同意轉讓。
2、經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合資相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五)違約和賠償
1、本協議項下違約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陳述、保證或承諾,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相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2、一項違約行為如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則相對方有權在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同時,要求繼續履行本協議。
(六)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依照中國法律解釋。
2、如發生由本協議引致或與之有關的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3、在爭議處理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在其它各個方面繼續履行本協議。
(七)協議生效條件
協議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五、對外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協議雙方及其股東方在文化創意領域和產業地產領域積累了豐富而優秀的資源和經驗,其共同打造推進的“東方智媒城項目”將致力于成為文創產業與體驗經濟高度融合的國際文化新地標。
本次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公司,負責“東方智媒城項目”的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等工作,一方面東方明珠在“OPG 云”、智慧城市
等領域的資源及經驗,可輻射到園區,在服務企業的同時,獲得新的增長點;另一方面,入駐企業將帶來內容集聚和產業發展的新方向,東方明珠可從中獲得先機和資源,有利于進一步拓展公司戰略空間布局,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為上市公司今后的發展創造更多機遇,符合上市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發展的需要。
公司將在本次項目開發、建設、運營、管理過程中,整合產業上下游資源,與合作伙伴共同打造東方智媒城,引入、培育、孵化一批
新興的智慧媒體與科技企業,完成上市公司自身的產業升級。本次投資完成后,公司將持有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50%股權、持有上海東方智媒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50%股權,其中,上海東方智媒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將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本次對
外投資對上市公司 2018 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不存在重大影響。
六、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
本次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公司,設立后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行業政策及市場環境變化、經營管理等風險,其投資項目、預期收益存在
不確定性。對此,公司將積極采取相應措施予以防范和應對。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后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