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期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支持范圍為《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目錄(2022)》中列明的媒體與藝術、工業設計、建筑設計、時尚創意、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廣告及會展服務、休閑娛樂、文化創意投資運營、咨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制造及銷售、文化創意輔助用品生產及銷售等所有行業。
其中,涉及到的可資助項目包括有:
1)網絡視聽。支持本市網絡視聽內容精品項目,支持網絡視聽活動在本市舉辦。
2)新聞出版。支持主題和優秀原創圖書出版、上海學術·專業出版中心建設,扶持上海圖書出版品牌,支持期刊出版轉型、發行渠道和實體書店建設、印刷產業創新,扶持全民閱讀品牌活動,支持網絡出版及數字出版融合創新、版權產業與國際傳播等。
3)文創元宇宙理論構建和在數字文化創意領域應用研究
4)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和對文化創意產業影響研究
對于在建扶持類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單個項目市級資金扶持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市區兩級合計扶持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50%。對于國家級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對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項目,經領導小組確定,可適當提高資助額度和比例。
對于成果資助類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的,根據項目的功能定位、服務方式和資金投入總量來確定專項資金資助額度。采取貸款貼息方式的,對于獲得信貸資金的文創企業,根據項目貸款金額,評審通過后,給予單個項目市級貼息總額不超過以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標準的利息總額的50%的扶持。
對于產業研究類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本次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主要的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在建扶持類項目
在建扶持類項目重點支持兼具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具有良好發展前景、行業引領、導向意義、自主創新能力的文化創意產業項目。
1)支持以要素市場為核心的平臺建設類項目。支持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信息服務、產業化服務、眾創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和推廣應用。
2)支持以新技術應用為手段,文化創意與相關行業跨界融合的各類項目。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支持融合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提升創造力、創新力的數字化項目。支持利用文化創意改善優化消費環境,促進消費產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的項目。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在原創內容生產、設計能力提升上的投入。
3)支持文化創意領域知識產權開發、保護和利用。鼓勵企業建設開發具有基礎性、平臺性、引領性的版權技術平臺、交易平臺和應用平臺。
4)支持文化創意應用和賦能類項目。支持通過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落實中心工作、驅動產業創新發展、打造城市活力空間、優化城市公共服務、滿足人民美好生活、聚力共鑄城市品牌的各類產業項目。
5)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創意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擴大國際影響力。支持利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五個新城”機遇創新實踐的相關項目。
6)支持文化創意人才隊伍建設。以人的創造力為核心,支持大師工作室建設,支持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文化創意類培訓,支持文教結合,加快培養產業發展緊缺的專業性實踐型人才和管理類復合型人才。
7)經市文化創意產業推進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確定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項目。
在建扶持類項目應為在建項目,起始不早于2022年1月1日,并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及相關材料。
(二)成果資助類項目
對演藝、藝術品、電競、文化消費與文創產品開發、動漫、網絡視聽、文化服務出口貿易、新聞出版、設計創新、市級文創園區和文創金融服務等具有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項目進行成果資助。
1)演藝。重點支持劇場演出、演藝新空間發展、多業態融合發展、民營院團發展。支持委托專業機構為演藝單位搭建平臺、提供專業服務。重點關注演藝大世界、五大新城演出項目。
2)藝術品。圍繞上海國際藝術品交易周品牌打造,支持本地藝術博覽會、畫廊、藝術品拍賣行發展,鼓勵搭建面向本市的藝術品產業服務平臺及創新項目建設。
3)電競。支持在本市舉辦的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大型電競品牌活動、運營良好的電競場館、權威性的電競產業研究分析成果。
4)文化消費與文創產品開發。支持多業態消費集聚區、夜間文化消費、文創產品開發、展示推廣和交易平臺等項目。鼓勵開展相關節、展、賽,鼓勵文化文物單位與社會主體合作開發生產文創產品。
5)動漫。支持本地優秀原創動漫內容制作、動漫技術提升、重大動漫活動以及國家級獎項。
6)網絡視聽。支持本市網絡視聽內容精品項目,支持網絡視聽活動在本市舉辦。
7)文化服務出口貿易。支持藝術品、演藝、動漫、視聽節目等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在海外交易、演出、播映、商展等。
8)新聞出版。支持主題和優秀原創圖書出版、上海學術·專業出版中心建設,扶持上海圖書出版品牌,支持期刊出版轉型、發行渠道和實體書店建設、印刷產業創新,扶持全民閱讀品牌活動,支持網絡出版及數字出版融合創新、版權產業與國際傳播等。
9)設計創新。鼓勵在滬企事業單位提升設計創新能力,開展設計創新項目,以設計引領和賦能產業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美好生活。
10)文創園區、示范樓宇和空間。支持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等載體建設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專業化服務,舉辦高端展覽展示及行業交流等活動。
11)文創金融服務。鼓勵文創企業采用市場化融資方式進行融資,對獲得貸款的文創企業,給予貼息支持。
成果資助類項目應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完成(網絡視聽活動及圖書未出版項目除外)。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三)產業研究類項目
文創資金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產業研究、產業報告編制、發展規劃制定等。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文件精神及“十四五”工作推進需要,現提出2023年度重點產業研究類項目目錄:
1)新時代文化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研究
2)文化創意產業數字化轉型發展和上海實踐研究
3)上海各區核心文化創意產業優勢、定位和評價體系研究
4)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和對文化創意產業影響研究
5)文化創意產業出海與中華文化影響力關系研究
6)文創元宇宙理論構建和在數字文化創意領域應用研究
7)設計產業賦能構建23645現代化產業體系路徑研究
8)設計產業優化社會公共服務模式研究
9)國內外時尚消費品產業研究與比較
10)深化推進上海市時尚消費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對策研究
11)2023年上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報告
12)上海市級文創園區發展情況評價
產業研究類項目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同一申報單位可就不同項目分別進行以上三種類別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