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外投資概述
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聯合深圳市絲路金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絲路金橋公司”)、深圳市政府國有投資平臺深圳市鯤鵬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鯤鵬投資”)、天津萬翔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萬翔”)、北京永聯信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永聯”)等戰略投資者發起設立歌華絲路金橋傳媒產業并購基金(以下簡稱“歌華絲路金橋基金”,正式名稱以最終注冊名稱為準),重點開展以“雄安新區”建設為代表的京津冀協同發展及“一帶一路”相關MET產業(新媒體、大文娛(游戲、影視、文化、體育)、新技術)等方面的投資機遇。
該事項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與各投資方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基金設立基本情況概述
(一)基金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歌華絲路金橋傳媒產業并購基金
2、基金類型:私募產業并購基金
3、基金規模:目標總規模100億元,一期15億元
4、基金注冊地:擬定北京(以最終實際注冊地為準)
5、投資人及投資比例:規模15億中,公司認繳5億元,深圳鯤鵬投資認繳5億元;天津萬翔認繳3億元,北京永聯認繳2億元。
6、存續期:5年投資期,3年退出期。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將本基金的期限再延長2次,每次可延長1年。
7、投資范圍:歌華絲路金橋基金將重點開展以“雄安新區”建設為代表的京津冀協同發展及“一帶一路”相關MET產業(新媒體、大文娛(游戲、影視、文化、體育)、新技術)等方面的股權并購投資。
(二)基金管理模式
歌華絲路金橋基金采用有限合伙運營模式,由絲路金橋公司(GP1)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歌華有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GP2)分別作為普通合伙人進行管理。
其中絲路金橋公司為基金管理人,歌華有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歌華投資公司”)作為普通合伙人按基金合伙協議及相關文件享有基金運營、管理、收益、投資決策等相關權益。
1、投資決策機制:歌華絲路金橋基金設投資決策委員會,由3人組成,其中2人由絲路金橋公司指派,1人由公司指派;投委會實行全票通過制;投資經理由雙方推薦,市場化選聘。
2、管理費: 投資期管理費率為實繳金額的 1.5%/年;退出期管理費率為未退出投資額的1.5%/年。
3、收益分配:首先向有限合伙人(LP)分配,直至全部有限合伙人收回本金及8%/年的投資回報;其次向GP1(65%)和GP2(35%)分配,直至GP1和GP2收回本金及8%/年的投資回報;剩余收益將在LP與GP1(65%)和GP2(35%)間按照80%、20%的比例分配。
4、出資進度:各合伙人均以貨幣出資認繳,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和普通合伙人發出的付款通知書繳付各自對基金的認繳出資額。
5、退出方式:包括不限于通過企業的 IPO、新三板、并購、向其他投資者轉讓股權和基金份額、企業股東回購等方式實現退出。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
本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 GP1 為深圳市絲路金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普通合伙人GP2歌華有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一)深圳市絲路金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冊資本:1000萬元
2、法定代表人:趙曉宇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4、經營范圍:投資管理(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規定需要審批的,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文件后方可經營);受托管理股權投資基金(不得從事證券投資活動;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開展投資活動;不得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受托資產管理(不得從事信托、金融資產管理、證券資產管理等業務);股權投資;投資咨詢(不含限制項目)。
(二)歌華有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冊資本:27400萬人民幣
2、法定代表人:盧東濤
3、住所:北京市東城區青龍胡同1號7層715
4、經營范圍: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咨詢;營銷策劃;技術開發等。
5、與公司關系: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基金有限合伙人基本情況
(一)深圳市鯤鵬股權投資有限公司
1、注冊資本: 1900000萬元
2、法定代表人:彭鴻林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4、經營范圍:股權投資;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創業投資業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不得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受托管理股權投資基金(不得從事證券投資活動;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開展投資活動;不得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投資管理(不含限制項目);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以上均不含限制項目)。(以上各項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二)天津萬翔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冊資本: 1000萬人民幣
2、法定代表人:肖錚
3、住所:天津自貿試驗區(東疆保稅港區)亞洲路6865號金融貿易中心北區1-1-1204-2
4、經營范圍:企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三)北京永聯信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1、注冊資本: 50000萬人民幣
2、法定代表人:顧笑洋
3、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3號-3至24層101內12層
4、經營范圍:技術推廣服務;經濟貿易咨詢;廣告設計、制作;承辦展覽展示活動;會議服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四、保障性條款
歌華絲路金橋基金系上市公司重要投資載體,為兼顧市場化運營和國有企業投資的安全性,同時加強公司對基金的控制力度,特設置下列條款:
1、普通合伙人決定或執行的事項需由全部普通合伙人共同通過;
2、歌華絲路金橋基金設投資決策委員會,由3人組成,其中1人由公司指派。投資決策委員會實行全票通過制。
3、同等條件下,歌華絲路金橋基金優先考慮投資歌華有線投資公司推薦的項目;
4、如果歌華絲路金橋基金擬全部或部分退出任何已投資項目,則歌華有線投資公司或其關聯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任何第三方受讓本基金在該擬退出項目中的全部或部分權益;
5、在合伙期限內,基金管理人絲路金橋公司從歌華絲路金橋基金實際收取的基金管理費總額扣除管理成本、費用及增值稅后余額的35%支付給歌華有線投資公司作為歌華有線投資公司參與管理的報酬。
五、對外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歌華絲路金橋并購基金的設立,將有助于加強公司在內容、渠道、平臺、終端產業鏈上的布局和整合,依托公司產業鏈和產業生態圈借力戰略合作伙伴資源,發揮各自產業、區域優勢,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場、加快產業布局,提高綜合收益,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積極探索以“雄安新區”建設為代表的京津冀協同發展及“一帶一路”相關新媒體、大文娛(游戲、影視、文化、體育)、新技術等方面的投資機遇;完善公司戰略布局,積極推動公司戰略轉型,助力首都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發展。
六、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
發起人各方有待簽署相關的正式合作協議。基金尚需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存在不能滿足成立條件而無法登記備案成立的募集失敗風險;基金在運營過程中存在運營風險,不能保證盈利及最低收益。為兼顧市場化運營和公司投資的安全性,公司設置了保障性條款,以減少投資過程中的不確定性,更好地保護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2月6日
相關推薦
歌華有線(600037)董事長張淼昨天在公司股改路演時表示,到今年年底,公司數字電視用戶將達到50萬至60萬戶。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歌華有線的數字電視用戶僅為3萬戶。業內分析人士認為,歌華有線今年將進行大規模的數字電視推廣活動,以應對數字奧運的要求。歌華有線有280萬有線電視用戶,依靠收取每戶每月18元的電視收視費用獲得收入。數字電視將是歌華有線新的利潤增長點。不過,與青島、杭州、佛山等地相比,北京的數字電視推廣工作明顯落后。而隨著北京奧運會的日益臨近,以及近日國家廣電總局宣布,今年6月將全面推動數字電視轉換工作,北京市的數字電視轉換工作面臨極大的壓力。張淼表示,數字電視代
5月2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原告于先生訴被告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歌華公司)有線電視收視糾紛一案。認定被告的行為并未違反原、被告之間的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合同的約定,判決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等訴訟請求。2004年3月,原告于先生到歌華公司海淀分公司甘家口營業廳辦理了有線電視收視手續,并一直按照規定交納收視費用。2005年5月5日上午9時許,原告在家中收看電視節目時有線電視信號突然中斷,1個半小時之后有線電視信號得以恢復。原告以被告歌華公司遲遲未能就有線電視信號中斷的原因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為由訴至海淀法院,要求被告歌華公司對2005年5月5日有線電視信號中斷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北京歌華有線(34.74,-0.27,-0.77%)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將于2007年4月27日刊登《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紅派息及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公告》,歌華轉債(105.020,0.00,0.00%)(110037)自2007年4月26日至股權登記日(具體時間另見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公布的《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紅派息及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公告》)期間停止轉股,特提醒欲享受公司2006年度利潤分配權益
股票代碼:600037股票簡稱:歌華有線編號:臨2007-018轉債代碼:110037轉債簡稱:歌華轉債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份變動情況的公告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發行1,250,000,000元可轉換公司債券,2004年11月12日進入轉股期。截至2007年6月29日盤,已有1,247,007,000元公司發行的“歌華轉債”(110037)轉成公司發行的股票“歌華有線”(600037);報告期轉股數為33,694股;累計轉股股數為100,71
